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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
注册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6-12-07  点击:175 次
省直报名点关于2016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考生:
  为做好省直报名点2016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5月28日、29日。
日期 时  间 科  目
5月28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9日 上午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科目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管理模式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报名程序
省直报名点接受在宁工作的报考人员报名,其他各市的报考人员请到所在省辖市人事考试报名网站报名。
2015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信息填报。点击本文附件,选择“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或“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网上报名”进行信息填报,信息上传并接受网上审核。(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09:00—2016年1月15日下午16:00)
2.网上审核。报考人员请于信息上传后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通过”,方能打印报名表。
3.报名表在线打印。首次报考人员照片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在线打印报名表。
4.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考人员需到指定地点送交报名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网上支付。
5.网上支付。请首次报考人员通过现场审查后及时进行网上支付。往年报考过“执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不需打印报名表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时间:截止2016年1月23日下午16:00点前(逾期支付界面将自动关闭)。
注:首次报考人员指:1.首次报考“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2.首次或继续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的人员。
网上报名只审核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资格终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报名材料
(一)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首次报考人员需到指定地点送交报名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18日-1月22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综合办公楼4楼410、411室(江苏开放大学院内)。
3.报考“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接受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表(请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2寸彩色同底(同网报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表下方空白处)。
4.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表 (请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年限,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2寸彩色同底(同网报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表下方空白处)。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5.现场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工作年限有异议的,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视为报名材料不真实,不予报考。
(二)老考生报名提示
参加过“执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再次报考同专业考试,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并网上支付成功后即表示报名成功,不需进行现场审查。
注:“相应专业(增项)”考试为非滚动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费用及发票领取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票据需要的考生,请于6月20日—6月24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11号窗口领取。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结算,逾期不再办理。
七、准考证打印
2016年5月20日起,考生请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考试动态”栏,查阅二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相关通知,按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3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后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考试动态”栏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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